老人骑着三轮车撞破电梯轿厢门,连人带车掉进电梯井事件,最新的后续来了,涉事的老人
老人骑着三轮车撞破电梯轿厢门,连人带车掉进电梯井事件,最新的后续来了,涉事的老人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身体出现多处骨折。虽然这起事件是老人自己造成的,可事实上只要老人家属追责,这三个主体依然有可能会担责。第一个主体,物业管理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视频中来看,电梯门上没有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而且门上似乎也脱皮了,如果能查到电梯日常维护不到位,比如存在超期未检行为,那物业管理方这个责任逃不掉。第二个主体,电梯的制造方。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电梯门就跟纸糊的一样,老人直接就冲了进去,这给人一种材料强度不够的感觉。如果家属能够找到证据,证明电梯门的强度,是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话,那电梯制造方,也会承担责任。第三个主体,就是电动车经销商。现在的电车基本上都有限速标志,而顾客买车的时候,会要求经销商解除限速装置,而为了能把车卖出去,有些经销商就有可能,真的帮着解除限速装置。如果不出事了还好,一旦是出了事。就拿这起事件来说,如果能够证明,经销商解除了限速装置,那这个经销商也有责任。当然了,并不是说他们三方有责任,就一定会担责,凡事都需要讲证据的。想要让这三个主体,为老人的受伤买单,家属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也是很难索赔成功的。不过想要索赔,还有另外一种快捷的办法,就是放下自己的脸面,把这件事给闹大,到时自然会有人花钱解决问题。可如果是家属是明事理的,自觉理亏的话,医药费不仅要自己承担,甚至是还有可能,承担维修电梯的费用。就看老人的家属,他们是怎么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