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铁站的巡逻民警,这类警情遇见了很多,但大多都是误会,构成案件的不多。
实际生活中真正被偷拍的情况确实很少,或者说真正的偷拍高手,很少被一般人发现。
去年夏天有个大学生小陈报警指认邻座戴眼镜的男生,用手机偷拍裙底,我在治安警亭接待了他们,我接过她递过来的手机,当时她发现以后直接从戴眼镜男生的手上抢过来的,屏幕上是张模糊照片——深色裙边缘隐约露出镜头反光。

一照面我就判断出两个人都是涉世未深的学生,很有可能是误会,于是先请两人到警务室暂坐,给男生递温水时,男生已经耳根通红,缓缓说到,警察同志,我正在给导师发实验数据。
随即一起调取手机相册,需要双方在场确认,翻到第三十七张照片时,小陈突然捂住嘴,那分明是地铁玻璃倒映的蓝天白云,她误以为反光的手机镜头,不过是男生钥匙串上的金属挂件。姑娘您看这张能删吗?男生主动递过手机,小陈眼眶还带着湿润却已笑出声,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这样的误会隔一段时间都会遇到,有次一老教授被误认成偷拍者。
当时,有个穿豹纹裙的性感中年女人在车厢里大吵大闹,非要巡逻至此的警察当场检查老人的手机,老教授当然不同意,于是我便小声劝导老教授说,您是高素质的人,不要和一般人计较,我相信您没有做那些不合法的事情,但社会有时候需要一些妥协和让步。

于是老教授没有再说什么,我们一起检查他老年机时,发现相册里全是兰花照片。
准备撒泼的女人,顿时蔫儿了,嚣张的气焰不见了,一转眼就溜走不见。
我一直陪着老人家下站,他临走前还拍拍我肩膀说,年轻人,下次查手机记得先问有没有拍摄功能。
我也感觉很尴尬,这是一起失败的警情处置,因为守法的人受到冤枉,违法者未受到任何惩戒。
当然也有需要亮剑出鞘的时刻。去年夏天遇到个穿格子衫的工程师,手机相册里确实存着三张女孩裙底照片。但当他妻子挺着孕肚赶到场站派出所,看着丈夫蹲在地上,突然抽起自己耳光,边抽自己嘴巴边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们刚新婚一个月,而且拿出1000元钱准备赔偿给受害者。

受害姑娘看她可怜,反而替猥亵男求情说,照片没传播出去,能不能给他改正机会?我愿意原谅他!我们一起盯着男人当场清空所有云端数据,签完悔过书、和解书已是深夜十一点。
处理这些警情时,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我坚持秉承和解、化解矛盾的原则,对一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或者危害不大的错误,小冲动,能现场解决就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在单位能调解就予以调解。
当小陈为自己的错误主动道歉、工程师妻子含泪搀扶丈夫离开时,体现的不仅是案件闭环,更是法律刚性背后柔软的社会自愈力——公民在规则框架内互相给予纠错空间,恰是和谐社会最生动的阐述。
行政处罚看似解气,实操却是三方煎熬。比如委托技术部门恢复数据就要等五个工作日,期间报警人每天追问进展,被调查者人还需要传唤,进办案中心询问,如果拘留还需要审核、定卷,甚至是体检,耗费巨大的人力成本和司法成本。

上个月处理过一个偷拍的案例,某央企公司高管赌气拒绝赔偿和解,最终因两张模糊照片被拘五日,代价是可能失去的晋升机会以及一辈子的屈辱。
因而,警察更愿意看到这样的场景:误会澄清后双方并肩走出警务室,男生替女生推开玻璃门,女生提醒男生"下次坐地铁钥匙别挂腰上"。
记得有一次调解完纠纷已是星斗满天,那个善良姑娘突然折返回来,往我们值班台放了两杯奶茶,奶茶杯上画的星星熠熠闪光。
相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些最终没盖红印章的调解书里,往往藏着更珍贵的东西,法律的温度。
它不在冰冷的条文里,而在公民互相给予的纠错空间中,如同地铁穿行隧道需要留有安全距离,人与人相处也该存半分体谅。
其实,我们每天都在这场城市的偶遇里,悄悄学习着如何温柔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