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之间开启外交渠道是积极进展,但谈判不会轻松。欧洲可在支持实质性进展方面发挥作用。

美伊就伊朗核计划重启谈判是一个明确的积极进展。伊朗核计划与美国对伊施压均临近转折点——德黑兰持续推进其核能力发展,而华盛顿则威胁若无法达成外交解决方案将采取军事行动。美伊外交渠道的开启为这种高度升级的紧张态势提供了替代选项。
与伊朗的核外交从来都不是易事,这次也不例外。要解决伊朗核计划的关键关切,需要德黑兰方面作出让步,而这在以往核外交的多次尝试中它都拒绝妥协。这些长期存在的挑战,加上在关键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间紧迫,要求我们设定合理预期,并同时运用激励与施压手段。欧洲三国(英国、德国和法国)今年晚些时候将决定是否在联合国安理会恢复对伊朗制裁,或是任其失效,它们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设定预期
美国在最新一轮核外交中并未明确表明希望从伊朗获得什么。特朗普曾公开表示要阻止伊朗获取核武器。但这一表态本身并无实质内容。过去近25年参与对伊朗核外交的所有各方——理论上——都怀着相似的动机与德黑兰接触:防止伊朗拥有核武器。真正的挑战在于确定伊朗核计划应处于何种状态,以及需要多大程度的透明度才能消除对其潜在武器化的担忧。同样关键的问题是,伊朗愿意接受对其核计划的哪些限制,以及作为交换条件需要什么。
伊朗核外交的一个乐观合理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达成一项与《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涵盖类似内容的协议
任何关于全面永久废除该计划的建议都不值得认真对待。伊朗长期以来拒绝放弃其浓缩能力,更不用说整个核燃料循环;现在不太可能改变路线。利比亚穆阿迈尔·卡扎菲在该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废除后的命运将是德黑兰首要考虑的问题。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伊朗保留追求和平核技术的权利。此外,伊朗过去六年通过活动和研究获得的知识——包括使用先进离心机模型进行浓缩以及铀金属生产——无论是通过外交还是军事手段都无法完全逆转。
可能的领域
与伊朗进行核外交的一个乐观且合理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达成一项协议,其涵盖范围与《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俗称伊朗核协议)类似,限制的活动和材料类型以及实施的监测与核查措施也相近。正如在JCPOA框架下那样,延长伊朗的"突破时间"(即伊朗浓缩足够铀材料以制造核武器所需的时间)并提高其核计划的透明度,将使相关各方能够识别伊朗是否决定武器化,并采取必要措施应对这一威胁。
专家和外交官普遍认为,由于伊朗核计划自2015年以来已取得显著进展,重返《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已无可能。新协议不太可能完全复制JCPOA设定的原有限制,但该协议仍为解决关键问题提供了有益框架,通过谈判仍可实质性削减该计划中令人担忧的环节。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降低伊朗铀浓缩丰度、削减其浓缩铀库存、限制运行离心机数量,以及制约伊朗对先进离心机型号的使用与进一步研发。
熟悉的领域
然而,要解决众多高度技术性的问题,达成一项能实质且持久应对核心关切的协议,将耗时数月——甚至更久。最初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谈判历经数年。拜登政府时期为恢复美伊履约而进行的多轮谈判也持续了数月,最终仍以失败告终。如今,伊朗面临的压力arguably比拜登政府时期更大——这既源于其常规军力与地区联盟的削弱,也因美国军事威胁的升级。但那些屡次阻碍谈判的根本性挑战依然存在。
伊朗仍将其先进的核计划作为威慑力量的关键来源——尤其是在其其他威慑能力被削弱的情况下。为伊朗提供其期望的经济利益以换取任何让步,仍依赖于私营部门愿意在伊朗开展业务——在持续的非核欧洲和美国制裁下,这很难实现。向伊朗保证下一届美国政府不会退出任何达成的协议也将是困难的,并且必须应对美国国内对与伊朗进行任何外交活动的持续政治反对。在德黑兰,对于是否应该优先选择与华盛顿达成协议,也没有政治共识。在整个中东地区,人们持续担忧核协议不会解决伊朗邻国认为对其安全构成更直接威胁的问题——伊朗的导弹能力和对地区代理人的支持。以色列或其他国家仍可能破坏外交努力。

时间紧迫
面对所有这些持续存在的挑战,时间正在流逝。特朗普显然给了伊朗两个月的时间来解决对其核问题的担忧——尽管尚不清楚他期望在这段时间内看到何种进展,以及倒计时实际上从何时开始。一个更明确的时间节点是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UNSCR2231——JCPOA的执行决议)中“快速恢复”条款于2025年10月到期。该条款允许JCPOA剩余缔约方——即俄罗斯、中国和E3(英法德)——对伊朗重新实施JCPOA之前存在的联合国制裁。如果E3任由该条款到期,他们将失去激励伊朗在核问题上合作的为数不多的剩余杠杆之一。在当前俄罗斯和中国拥有否决权的geopolitical环境下,“快速恢复”条款到期后对伊朗实施新的联合国制裁极不可能。然而,决定“快速恢复”制裁可能会招致伊朗的报复,并可能破坏美伊谈判中取得的任何进展。
由于在制裁“快速恢复”前必须提前通知,欧洲三国(E3)决定是否利用或放弃这一筹码的时间将不得不早于10月——很可能在初秋之前。有关寻求延长该条款失效期的建议并不现实。此类延期很可能需要通过谈判并达成一项新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这一提议同样具有挑战性,原因与在“快速恢复”失效后难以通过额外安理会制裁如出一辙。伊朗也没有理由让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头顶悬得比必要时间更长。任何延长“快速恢复”条款的提议都不太可能被德黑兰的强硬派接受。相反,伊朗将有动机向特朗普提供刚好足够的让步以维持其留在谈判桌,同时拖延谈判进程,寄希望于欧洲三国宁愿让条款失效也不愿激怒白宫。
达成协议的前景——其中可能包括重新暂停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等条款——可能会缓和德黑兰原本可能采取的“快速恢复”报复行动
E3不能让自己陷入这种困境,必须明确表示,如果美伊谈判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他们将不惮于触发“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伊朗在“快速恢复制裁”后退出谈判桌的损失将大于美国。若美伊谈判仍在推进,伊朗将缺乏报复的动机,反而会寻求通过留在谈判桌上能争取到哪些让步。因此,达成协议的潜在前景——其中可能包括重新暂停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等条款——可能会缓和德黑兰原本可能对“快速恢复制裁”采取的报复行动。在制裁重新实施后解除制裁,远比在“快速恢复制裁”条款到期且未重新实施制裁后施加新制裁要容易得多。
可信的“快速恢复”前景也将为美国在谈判中提供额外筹码——而无需进一步发出军事威胁。在决定重新实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时与华盛顿保持紧密协调——毫无疑问,这一过程已在推进——将有助于围绕此类决策协调立场和对外口径,避免外界认为美欧在此问题上出现分歧。
可信的退出机制
然而,要使“快速恢复制裁”的威胁具有可信度,避免这一情况对伊朗而言必须仍是现实可能。为此,欧洲三国(E3)需在今年秋季“快速恢复”条款到期前,为可实现的目标设定合理预期。在将标准(并非不合理地)定高的同时清晰传达这些预期,有助于为临时协议设定框架参数。
欧洲谈判代表在伊朗核计划的细节及与德黑兰谈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美国政府若能借鉴这些知识,将受益匪浅。
一个关键优先事项应是提高核计划的透明度。国际原子能机构表示已丧失对伊朗核计划的持续认知;重建伊朗核活动与设备基线将是任何严肃谈判的必要前提。任何临时协议至少应包含伊朗重新履行原《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中的核查与监督条款,包括伊朗重新适用附加议定书(AP)及经修订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CSA)附属安排第3.1条修正案。附加议定书将赋予国际原子能机构更多伊朗设施(包括离心机生产场所)的准入权限;而修正后的第3.1条则要求德黑兰在决定建造新核设施时提前发出通知。
进一步的预期可能包括重新适用《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中曾包含的其他监测与核查条款,这些条款超出了伊朗《全面保障协定》(CSA)和《附加议定书》(AP)的规定。一项临时协议还可能包含一系列其他条款,这些条款将在不同程度上帮助缓解对伊朗突破时间(breakouttime)的担忧:例如,不使用20%丰度的原料进行铀浓缩、停止生产60%丰度的浓缩铀、将60%丰度的浓缩铀库存稀释至20%或更低水平,和/或停止使用先进离心机(IR-6、IR-4及IR-2m机型)进行铀浓缩。这些步骤在技术上应能在未来六个月内实现。
尽管E3可能不会直接参与本周六即将开始的第二轮美伊谈判,但欧洲仍可发挥作用。欧洲谈判代表在伊朗核计划的细节问题及与德黑兰谈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美国政府若能汲取这些专业知识将受益匪浅。此外,欧洲仍掌握着推动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杠杆。绝不能允许伊朗在谈判中拖延时间,其必须迅速展现出诚意,并愿意在解决关切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明确表示"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仍可启动——同时提供避免该机制的清晰路径——或许能有效敦促德黑兰加快行动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