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刚刚睡醒,眼睛还在迷离与恍惚之中,打开今日头条,看见一位网友给我的回复,吓了一跳:“嘻嘻,你真是我的儿子……”
幸亏我的被“吓”,还不到1秒钟,因为这个回复后面还有我没来得及看的文字:“的知音啊!他还真的是那么写的呀!他说怕我不开心才改的。”
人真的不能被吓,难怪有人被吓出毛病来。

我恍然大悟,记起了昨天与一位网友互动的事。
这位网名叫“濂溪星语”的网友,在头条上晒出她儿子的一篇习作,标题是《我的心爱之物》。
这位小学生的习作开门见山地写道:“我的心爱之物有两个,一个是我的妈妈,一个是大乌龟。”
文章是以这样描写结束的:“我妈妈和大乌龟,是我的两个心爱之物,我真的很喜欢他们!要问我喜欢谁多一点,当然是妈妈啦。”
我这个人,一生都是如此,看到别人有什么不妥之处,就想纠正一下,也就是人们所谓的“好为人师”。
我读完这位小朋友习作的结尾后,立马感到此处有点不对劲,心有戚戚焉,于是提手写下如下评论,当然是给他妈妈看的:“最后一句若这样写,会更有童趣一一要问我更喜欢谁多一点,当然是大乌龟啦,因为它喜欢听我的话。”

看到这位网友说我是她儿子的知音,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于是回复道:“因为你或许有个为文的老观念:文章中心要有亮色或文末要有个漂亮的尾巴。孩子写文看重的是真情实感。真情实感是人类的共通之处,这也是我与你儿子是知音的实质原因。”
这里有一个逻辑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儿子写作的习惯和风格,一定会受到热爱文字创作的母亲的影响,以及母亲的悉心指导。

现在,我借此机会具具说说我写那则评论的“底气”何在。
(1)从孩子的天性来看。
孩子天生的就喜欢玩具或玩物,做一个主动者和控制者,正如这位小朋友在文中写道:“我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去看大乌龟。大乌龟知道我来了,总是爬到盘边沿来,竖起身子,抬起两只前爪,似乎是在欢迎我,又似乎想和我说话……”
而在大人面前,特别是在严厉的父母面前,孩子们不免要畏畏缩缩,正如这个小朋友在文中的表述:“我的妈妈一点也不可爱!妈妈喜欢管着我这个管着我那个……”
两相对照,你说单纯的孩子会喜欢谁多一点?答案不言自明。
(2)从写文的逻辑上看。
当过学生的都会知道,文章要讲究前后一致,上下文贯通,而不能出现前后自相矛盾。
这位小作者在文中是这样描写他的母亲的:“……妈妈就会变成一只哇哇叫的大花猫,伸出两只大爪子将我拽下来,叫我去写作业……妈妈立刻化身为母老虎,张牙舞爪地将我逮回到写字台……”
在小作者的真实的笔下,母亲就是如此形象,按写文的逻辑,文末不应该出现这么一句:“要问我喜欢谁多一点,当然是妈妈啦。”
这里的“当然”其实是“不当然”,只是因为环境所迫或曰熏陶,小朋友只得“当然”。
我最后想要表达的是,我们这些喜欢夸夸其谈的大人,在教育孩子们的所作所为中,究竟有多少是属于“当然”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