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台上,医生看着杜雨发育不全的生殖系统摇头叹息。这个本该在教室朗读课文的初中生,体重从90斤暴跌至60斤,双腿浮肿到无法行走。她的聊天记录里还留着"初三作业多"的对话,身体却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更讽刺的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谭某星,至今仍在用"她自称16岁"的借口逃避法律制裁。
当杜雨因恐惧而僵直身体,警方记录的是"没有激烈反抗";当她被诱骗至陌生公寓,判决书强调的是"自愿赴约"。这种将未成年人"不敢反抗"等同于"同意"的逻辑,暴露了司法实践中的认知偏差。心理学研究显示,未成年人在胁迫环境下常出现"假死反应",这种生理本能竟被扭曲成"默许"。
更值得警惕的是,施暴者正利用法律漏洞系统化脱罪。他们诱导受害人在社交平台虚报年龄,事后删除关键证据,甚至反咬"幼女主动勾引"。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17岁嫌疑人竟大言不惭:"现在初中生都化妆,谁看得出来?"当犯罪成本如此之低,当14岁的性同意年龄形同虚设,多少禽兽正在黑暗中窥伺?
此案的核心争议点,恰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最脆弱的接缝。法律不应将"是否明知年龄"的决定权交给嫌疑人自辩,而应建立客观判断标准:通过被害人身体特征、言谈举止、衣着打扮等可量化指标综合认定。就像上海律师丁金坤所言:"未成年被告都知道被害人是幼女,成年男子岂能不知?"
我们更需要一场法律观念的革新。浙江某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创设"年龄误认合理性"审查机制,要求嫌疑人举证其误认的合理性;广东检察机关试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特别审查程序",将举证责任适当转移。这些探索证明:当法律主动填补漏洞,才能堵住施暴者的侥幸心理。
杜雨的病历本上写着"永久丧失生育功能",而谭某星的朋友圈还在更新。这个残酷的对比警示我们:法律不该是施暴者的逃生通道,而应是未成年人的钢铁铠甲。当检察机关重启立案监督程序,我们期待这次不再有"年龄误认"的荒唐借口。毕竟,任何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一个能清楚辨认游戏等级的成年人,却"看不出"面前站着的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