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这起闻名全国的订婚强奸案,在山西大同市阳高县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场的只有当事人男方和双方律师,家属也被排除在外。那么,当事人是处于什么心态,把事情搞成这样的人间闹剧呢?
我觉得,自始至终,根源都是两个家庭的矛盾,当事人男女是被家庭的利益裹挟了。
首先,女方家境不怎么好,家里有三个哥哥,唯一的女孩背负着给哥哥凑彩礼的重任。女孩的妈妈想把闺女以更高的价格嫁(卖)出去,以缓解给三个儿子结婚的负担。
其次,这女孩也是傻的可以,情愿成为被自家人剥削的工具,都是普通家庭,居然要男方那么多彩礼,还要求对方写保证书,发生关系后还以强奸的罪名为要挟,要求立即在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这明显是为离婚分财产做准备啊。
第三,在发生性关系后,她立刻翻脸,跑回娘家,由“诈骗”专业户一般的老娘,给涉世不深的未婚夫套话,证据一收集完,再由大儿子去要挟着沟通,对方家长不允就控告对方强奸。这女孩的名声也坏了,以后谁还敢娶啊?再说了,她家里三个哥哥,这样一个“扶兄魔”本来在婚恋市场上,也没有太大优势,这下可好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了。婚也订了,也同居了,还告对方强暴,跟公序良俗和人们鲜红的正义感,背道而驰!这也侧面说明,女方一开始目的就不纯,冲着财产去的。
第四,当事人男子,你都已经大专毕业了,却一点也不懂得严谨做事 ,不在法律边缘游走,不给别人空子可钻,这个教训可真不小。你以为自己,霸王硬上弓,就可以生米煮成熟饭,殊不知准丈母娘,在车内套你的话,掌握了录音证据。吃点教训,也应该!只是担上罪名,影响很重!早知如此,就别着急在办结婚证之前上床啊,那么多年都熬过来了,婚也订了,这么点时间你就等不起了吗?看看网友给你写的豪言壮语和鼓励:请先生赴死!……先生去后,配享太庙。必惊醒后人,男女平权,自今日始。
最后,预测判决结果,是男方犯强奸罪,情节轻微,判三缓四。法院的判决,一定在法律框架内,不可能受民意的过度绑架。
这件事,也让我们明白:无论订婚与否,婚前婚后,男士都应该尊重女士的性权利!
霸王硬上弓,万万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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