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标今日热点食品行业甘汁园VS甘甜园
两个商标仅一字之差,为何判赔500万?成功注册近似商标就可以卖同类产品“蹭流量”了吗,如何避免被侵权,侵权诉讼如何抓住重点赢得权益?
说到白酒,你可能知道茅台;
说到手机,你可能知道华为;
说到运动服装,你可能知道李宁;
但说到食糖产业,你能想到哪个品牌呢?
在中国食糖行业中,有一个品牌叫做甘汁园。尽管不少人在买糖时未必留意过这个名字,但是甘汁园却国功能食用糖领域的领军企业。
南京甘汁园糖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1992年注册的盐城阜宁华丰食品厂),总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其创始人蔡铁华基于中医药食同源理论,于1998年率先开发益母红糖、姜汁红糖等功能性糖类产品,开创中国功能糖产业先河。企业现拥有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并与沃尔玛、大润发等大型商超建立战略合作,年销售额突破20亿包(2021-2023年)
自企业创办30年来,先后参与起草了《红糖》《黑糖》《糖霜》等40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业内知名品牌。
来源:甘汁园官网随着渠道的一路拓展,甘汁园市场越做越大,然而模仿者也冒出头来。自2002年起,甘汁园公司在白糖、红糖等商品上注册并使用“甘汁园”字样的商标。2015年,甘汁园公司在白糖等商品上注册了第13338438号“甘汁园”商标。2020年,甘汁园公司首创“好糖就选甘汁园”的广告语,并于同年在白糖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45691312号“
事实上,商标法保护的并非商标标识本身,而是蕴含于商标中的商誉。驰名商标通过长期使用、宣传,凭借商标权人提供优质的商品或者服务,在消费者中建立起了良好的商誉,从而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有人侵害驰名商标,这无异于“空手套白狼”,侵权人不正当地利用了商标权人付出巨大成本才获得的商誉与市场份额,给商标权人及社会公众造成可能更大的损害后果,因此需要为驰名商标提供更强有力的保护。
尚尚总结
尤其针对那些在申请之时基于复制、摹仿、翻译驰名商标的恶意侥幸获准注册后进行使用的商标,法院给予驰名商标所有人禁止其使用的民事救济,这符合商标法为驰名商标提供相对强保护的立法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