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青花椒,大家一般会想到做菜时的配料。这个在餐馆、在厨房经常出现的植物,最近可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料。做川菜的很多饭店招牌、菜名上为突出本店的特色,往往会冠以“青花椒某某某”来吸引客户。
在很多做川菜的餐饮老板眼中,青花椒只是一味调料,再无其他作用。但在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这里就不一样了,“青花椒”是其申请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只能由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者他授权的单位来使用该商标。
这不,许多餐饮老板对商标不太了解,在成立餐馆时为突出特点把“青花椒”带上,没成想却给自己带来了诉讼。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成都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老板邹先生做此类餐饮已经很多年,被上海王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其店面商标侵权。在火锅店老板邹先生看来“青花椒鱼”在四川很普遍,且青花椒只是植物名称岂能随便注册。在这次的诉讼中,法院判决火锅店老板邹先生败诉,拆除“青花椒”招牌并赔偿3万元。
像邹先生这样被起诉的成都餐饮店老板很多,,这些餐饮老板认为被起诉很不合理,上海王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在成都开店,更为在成都宣传,来这里消费的客户也不会认为两者有什么联系。
我翻阅一份法院判决书中记载:2014年7月7日,上海可奈实业有限公司经核准取得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2016年4月6日,万翠堂公司受让该商标。2016年9月7日、2018年6月21日,万翠堂公司经核准分别取得第17320763号“”、第23986528号“”注册商标,上述商标均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均为第43类,包括饭店;餐厅;咖啡馆;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等。这是一段关于万翠堂公司获取青花椒商标的叙述,这也是在法律形式上万翠堂公司取得“青花椒”版权,以此来合法维权的保证。
在赔偿上,在万翠堂公司不能证明其受到的损失和侵权餐饮店因此获利多少时,法院在判决时采用法定赔偿的形式酌情。
这种维权方式,让很多一线餐饮店受到损失,也为普通百姓所百思不得其解。由于媒体的报道,万翠堂的负责人也正式回应此事,所有的诉讼都外包给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万翠堂的本意并不是如此维权,正尚律和歪曲了公司的维权初心。
现在事情闹得人人皆知,万翠堂出来说是第三方为了获利疯狂起诉,与自己无关,于情于理都不合适。青花椒的名气不是万翠堂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是自然赋予的调味品,是餐饮人共同努力给人们达成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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