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刘邦的这首诗,会不会改变你对他的印象?

每天都想进步啊 2024-03-19 18:10:25

对于汉高祖刘邦,似乎不少人的印象都是,地痞,无赖,靠张良和韩信等人侥幸当上了皇帝。

其实仔细想想,刘邦的过人之处并不狭隘,他必定要有各方面的卓见,或者说思考,才能任用一帮贤能,不断扩张,赢下楚汉争霸的局面。

魏惠王不能慧眼识珠,把商鞅便宜了秦国;赵王有李牧,但他听信谗言把他杀了,赵国五个月后被秦所灭;崇祯时期人才也并不贫乏,但他喜欢重用同一个人的毛病将最后的机会逼走了,于是明朝气数丧尽。

所以刘邦能从一个小吏混到君王宝座,实在不简单。这不止从他地位的变迁可显露出来,他的一首诗也能展现鲜为人知的一面。

这首诗就是《大风歌》,电影《让子弹飞》里,师爷念这首诗还是个名场面。

大风歌

汉朝·刘邦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本诗第一句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应该是最令古今拍案叫绝的诗句了。

狂吼的大风卷集着乌云,这样壮观势急的景象,好比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唐代的李善曾解释说:“风起云飞,以喻群雄竞逐,而天下乱也。”没有亲历惨烈的战争,很难有契合态势的联想。

在战争中可以拼得应有尽有,但也会输得尸骨无存。刘邦很庆幸自己赢了,所以作的是《大风歌》,而不是《垓下歌》。

赢了,得到所有人都想却不敢僭越的地位,江山美人,富贵王权,一样不缺,那就衣锦还乡吧!

死对头项羽曾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于是刘邦这样替他做了。

归故乡,把自己赢得的一切都穿在身上,让曾看不起自己的乡里人都看看,让自己的族人脸上增添无上荣耀。

多少年生死难料,血与头颅皆抛,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衣锦还乡,已经是普罗大众想追求的最好的结局。何况做了皇帝。

做了皇帝,那就可以享富贵,醉生梦死了。刘邦确实这么干了些事。不过还没忘记国家的大局。最后一句他就说明自己渴求天下贤士的想法。

猛士,既是戍守四方,立如顽石,猛若虎熊的武臣,将帅之才,也是有文韬,心系天下的文臣。凡是能为国家做出卓著贡献的都是猛士。

三句话的诗,历史上本就罕见,还如此有霸王之气。

刘邦衣锦还乡,到沛县的时候唱出了这首歌,那夹杂着得意、傲娇的胜者之姿如浮现在眼前。

历史总是这样,得意的永远是胜者。而败者常常被当成天生有“短板”的形象流传下来。

刘邦和项羽之间算是个例外了。霸王别姬、四面楚歌的感动与悲壮,远远比钟室之祸、鸟尽弓藏得人心。

刘邦的形象,究竟是事实如此,还是后世丑化,都掩盖不了合适的机遇下他超出常人的作为。

普通人,也许往往过于在意自己做的是否漂亮,而错失了很多“建树”。可惜美名未能传开。其实做什么事机会都很重要,做小事,简单粗暴来讲,应该学习刘邦的“厚脸皮”,厚了脸皮,可能夫人,富贵都能挣得。

厚脸皮的人机会总是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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