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种类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而附加刑种类则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本文图片来源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本文图片来源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20年。
减刑的法定流程为: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本文图片来源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综上,判刑后,花钱减刑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想要减刑,需要罪犯认真履行刑罚或有重大立功才行。刑事案件,涉及亲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在亲人面临判刑之前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最大化的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