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
2025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了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泗阳海某物流有限公司等4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文书),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泗阳海某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泗阳海某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有2家公司还被追缴税款和处以罚款。
4家公司的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1.泗阳海某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金额2900.92万元,税额261.08万元。税务处理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江苏百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4份,金额2296.08万元,税额389.90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87.6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84.08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沭阳县科某木制品厂,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3份,金额1363.60万元,税额230.5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宿迁维某管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金额67.74万元,税额8.81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5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评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0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4家公司中,除了宿迁维某管业有限公司以外,其余3家公司虚开的税额都远超了10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对于未达到此标准的,由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理处罚即可,并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是一人控制多个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4家公司中,为什么税务机关对其中2家公司只作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对另外2家公司处以追缴税款、处以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分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方式。
上述4家公司中,只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定2家公司属于为他人虚开,而另外2家公司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其行为方式不同,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则不相同。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取得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进项抵扣凭证,尚未抵扣的,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补缴相应的税款。同时,需要补缴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
此外,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外,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也可能会列入成本等,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对于已经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对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进行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补缴增值税以外,可能还需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这也是为什么追缴的税款金额会比虚开的税额还要大的原因,例如:江苏百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为税额389.90万元,但是,税务机关却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87.65万元的行政处理。这个税款987.65万元可能就包含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宿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何观舒律师,专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等涉税犯罪案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