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出“北京某三甲医院收取天价殡葬费”事件引发持续关注。一位市民的亲属遗体在太平间存放不到3天时间,就花费3万8千多元。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也介入了,经初步核查,承包该医院太平间的北京天堂祥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殡仪服务收费过程中涉嫌存在价格违法问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也发布说明,表示会成立专门小组,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按要求坚决整改。
那么,到底什么了什么费用呢?医院给了邓先生的一个收费单据,单据上各种名目纷繁复杂。
有便宜的:工人抬尸费80元、消毒30元、冷冻存尸60。
也有贵一些的:多媒体制作播放900元、遗体伴花400元、遗像制作380元,民俗用品330元,这些稍微贵一些,但也算还可以接受。
最昂贵,最花钱的是:礼仪服务3990元、沐浴spa5990元、起灵金光大道1500元,就是从太平间抬出来铺个金色地毯、寿衣6800元、骨灰盒2980元、鲜花、花圈、花篮、花床一共10000多。
现在人去世,清洗、化妆、寿衣,随便收费都是几千块,人们也可以理解,但这3万8千多元还是太贵了。要知道,这还只是第一个环节,还在太平间,后面还有殡仪馆、墓地等更大的开支。现在很多殡葬馆,也都是承包给私人的,费用也高得惊人。至于墓地,就更高了,在北京五环的某个公墓,占地1.5平方的墓穴,可放置两个骨灰盒的墓,标价高达20、30万元。所以人们往往感叹,生不起,住不起,病不起,死不起。
在这桩新闻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是不是明码标价呢?
其实,可能有一些不透明、含含糊糊的地方,但总体商,按道理应该是明码标价的。因为不明码标价,不知道逝者家属的身份、经济实力,一下喊个3万多的价格,那肯定会招致经常报警的,这个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医院承包太平间出去,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惹事。
看新闻呢,也没有强调没有明码标价。所以很大的可能性是,最开始的服务项目就多,价格也贵,但家属最开始是答应了,听到一个大致的价格,就答应了。但到了结账的时候,按照太平间的套路会最后再咬一口肉,又塞进去一些项目,把价格又推高了一些。一般来说,家属也仍然算了。不过这一次家属可能很认真,要求要单子看,然后发现钱贵了很多,还有什么莫名其妙的供饭费。这样事情才闹出来了。
不过呢,这事还有另外一面。亲人刚刚去世,人都是很悲痛的,处于一个情绪场域中,对事实的判断能力是下降的。这个时候,太平间的人一忽悠,家属想着要好好的让亲人走,就会往外掏钱,答应太平间各种巧立名目,开始隆重的排场。其实,家属即便要好好送别亲人,大家一起追悼,办得体面一些,地点也会是在殡仪馆宽敞明亮的仪式大厅,而不是在医院太平间。所以,某种程度上,能销售这么贵的仪式出去,就是太平间的忽悠,抓住逝者亲属的心理,明里暗里敲竹杠。
这显然是太平间的套路了。医院的太平间,是个三不管地带。民政部门管的是殡仪馆和墓地。太平间是医院的地盘,但医院往往会把太平间承包出去,太平间没技术含量,不需要医学许可,承包出去起码没有医疗事故的担忧。这里面的门道就,如果医院自己管理太平间,每一项收费都得清清楚楚,多收钱,出了事,院长就要负责。而且,即便多收了钱,都是要开发票的,利润再高,都要进医院的账目。
但承包出去了,理论上太平间就不在医院的管理范围内,怎么收费都是市场化的,出了事医院也可以撇清关系。而且,承包后的利润是进了承包商的腰包,成了私人的钱,这个时候在返回来给到医院的关键人物,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以前有的医院科室外包,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等等乱象时有发生,都是因为外包所致。这一次医院也是这么说的,说这家殡葬公司是经过招投标正规程序进驻医院为逝者提供服务的,且收费符合标准。经过审批。
医院是真不知道这种“乱收费”存在吗?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天堂祥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就因提供遗体整容服务存在违规收费,受到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开出的1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750元。
北京医院太平间的这点事,社交媒体上已经有很多了。在很多医院,病人去世了,要先到太平间走流程。太平间往往是承包的,就会产生很多收费名目,更何况,太平间还连着殡仪馆这个下游,介绍一个人会有回扣。如果病人家属直接联系殡仪馆,那么,开死亡证明的时候,就会遇到一些问题。要么说人不在,要么说手续问题,拖家属几个小时,家属也只能认怂。
中国人向来是注重“仪式感”的。《左传·成公》中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意思是说:“国家的大事情,在于祭祀和战争”。国家注重仪式,老百姓的生活中也有仪式。传统文化也就在这些细节中,代代传承。隆重的仪式肯定要花钱,这在所难免,甚至可以说,正因为花了钱,人们才觉得完成了某种仪式。所以,人们在丧葬上的花费不会低。这种心情,会被导向不理性的消费。
不管怎么说,太平间还是医院的地方,人们都不希望医院是一个,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地方。所以,医院应该有所截止,约束承包方,不用利用家属的心情,去贪婪的追求利润。把手伸进棺材的样子,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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