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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大爷想和老伴运动遭拒,觉得丢脸竟用砖头将其拍死,酿惨剧!

68岁大爷想和老伴运动遭拒,觉得丢脸竟用砖头将其拍死,酿成惨剧!2017年11月5日凌晨,被告罗某(男,62岁)因想与妻

68岁大爷想和老伴运动遭拒,觉得丢脸竟用砖头将其拍死,酿成惨剧!

2017年11月5日凌晨,被告罗某(男,62岁)因想与妻子陈某(女,50多岁)发生性关系被拒绝,一怒之下用砖头将其拍死。

罗某事后喝下农药自杀未遂,被警方抓获。罗某辩称自己并没有想杀死陈某,只是想教训教训她,并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案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界定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如何评价儿子和老伴的态度?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死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除了行为人自己的供述外,还需结合一些外在的行为表现或语言表现。

本案中,罗某案发前曾表示过想要整死陈某然后再自杀的想法,并用砖头多次拍击陈某头部直至其死亡,可见罗某具有杀害陈某的故意。因此,罗某并不属于故意伤害致死,而是故意杀人。

自首情节的认定

自首情节是指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其它国家机关投案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罗某并没有主动投案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是在被儿子报警后才

被警方抓获,并且在电话中没有表达过要投案的意愿,只是说要去自杀。因此,罗某不具有自首情节。

儿子和老伴的态度

罗某的两个儿子在证言中否认了罗某有自首情节,并且出具了谅解书,对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且不要求赔偿,请求对罗某从轻处罚。罗某的老伴则对罗某做直播和跳舞表示不满和嫌弃,但也支持他高兴就好。这些态度反映了他们对罗某的复杂情感和心理。

一方面,他们作为罗某的亲属,可能还有一些亲情和同情,不想看到罗某受到过重的惩罚,也不想失去他的陪伴。另一方面,他们作为陈某的亲属,也可能对罗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悲痛,不想原谅他的残忍和冲动,也不想接受他的新生活方式。

总结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冲动,在遇到家庭矛盾或者其他问题时,要理性地沟通和解决,而不是用暴力或者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同时,我们也呼吁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人们对法律规定和后果的认识,以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