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二审判决书,敲下了最终结论:
男方席某某构成强奸罪,维持三年有期徒刑,女方无需当面返还彩礼。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那一纸判决,不仅终结了近两年的司法拉锯战,更在社会舆论场掀起了一场关于婚恋观、性别平等与法治精神的深度讨论。
相关统计显示,此案引发的网络讨论参与人数超过两千万,观点对立之尖锐,反映出转型期中国社会价值观的深刻分裂。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当地婚介机构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5月1日,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席某某家按习俗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并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
这本应是两个家庭走向融合的美好开端,谁知道却在24小时后演变成一场刑事指控。
5月2日下午,回门宴后,两人在婚房内发生性关系。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席某某在被害人明确表示"等结婚后再说"的情况下,不顾其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事后情绪激动,试图逃离时被席某某控制手机并反锁在屋内,甚至采取点燃窗帘等极端方式求救,最终在当晚向母亲哭诉并报警。
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席某某提出上诉后,案件经历多次延期审理,最终在2025年4月16日迎来终审判决。
大同中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日,关联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也二审宣判,法院确认女方已退还彩礼而男方拒绝领取,同样维持原判。
判决落定后,一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表示关注了两年了,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果,难以接受。
很明显,大家都认为毕竟都订婚了,这样的操作应该不构成强奸罪的。
另外,还有些人呼吁,“判太重了”“女方设局骗婚”等,一个个声音无不是给男方声援,却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性。
可以看出,此案判决引发争议的核心在于:
双方已订立婚约并交付彩礼,是否意味着性行为存在某种“默示同意”?
法院的立场非常明确——“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
这一认定严格遵循了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即只要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无论双方是陌生人、恋爱关系还是婚姻关系,均可能构成强奸罪。
另外,审判长在答记者问时详细阐述了认定强奸的关键证据链:
1、被害人事前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2、事中有明显的肢体反抗(拉下窗帘、试图逃离)。
3、事后反应强烈(冲洗、情绪激动、报警)。
4、电话录音中席某某对“强暴”指控的默认回应、被害人身体淤伤、现场DNA证据以及电梯监控显示的拖拽行为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特别澄清了几个公众误解:
1、定罪并非仅依靠一段电话录音,而是综合全案证据。
2、处女膜是否破裂与强奸认定无关,这是国内外医学界和司法界的共识。
3、调查证实不存在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或骗婚的情形。
由此可见,这一判决是非常公正、客观的。
此前很多人认为都订婚了,发生关系应该是早晚的事,应该并没有太大的伤害等。
那不过都是民间的传统认知罢了,或者说是“彩礼买断女性身体权”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其实法律面前理是大于情的。
通过此事件,还折射出传统婚恋观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
部分网友认为订婚即意味着性关系的默许,这种观念根植于传统的婚俗文化中,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适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婚恋观也应当与时俱进,尊重个体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同时,彩礼返还争议也暴露出婚俗中的现实困境。
女方在报案次日便将10万元彩礼和戒指寄存婚介所,但男方坚持“必须当面退还”,那种执拗不仅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也反映出彩礼在婚俗中的复杂性。
彩礼本是一种传统习俗,但在现代社会,它往往被赋予了过多的经济和情感意义,甚至成为婚姻中的一个“筹码”。
这种现象提醒我们,婚俗文化也需要与时俱进,回归其本质,不应成为婚姻中的负担和枷锁。
与此同时,该案件也不禁让我们反思道,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结婚似乎越来越像一场生意。
男方家砸锅卖铁凑彩礼,女方家要房要车要保障,唯独忽略了婚姻的本质——两个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
婚姻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一种责任和承诺。
它需要双方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建立深厚的情感联系,而不是通过彩礼、婚房等物质条件来衡量。
当婚姻变成一场利益的博弈时,它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这起案件虽然以法律的判决告终,但它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婚姻的过程中,不要迷失了初心。
读者们,关于“山西订婚强奸案的最终判决”,大家怎么看?如果喜欢本文章,请分享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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