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有这样的分析,这简直就是颠倒黑白,颠覆广大民众的认知。
分析说:
潘金莲出轨西门庆,不道德但是不违法!因为取消了通奸罪。
武大郎捉奸西门和潘金莲,先动手去打西门庆,道德上没有问题,但是违法,无论如何不能动手打人。
西门庆还手,属于正当防卫,最多属于防卫过当,在实践过程中,一般会按照互殴处理。

武大郎正确的解决方式,是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画像(那时没有录音机录像机手机)、证人、床单等。然后起诉离婚,官府会进行调解,如果认为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同意双方离婚,如果调解无效,才会准许离婚。
双方离婚时在财产分配上,还是要分给潘金莲一定的财产,没有完全净身出户的说法,按照过错大小,武大郎可以分得经营资产——挑子,还有品牌——武大郎烧饼,潘金莲可以分得蒸馒头的锅灶,房子是租的无法分割。
而西门庆啥事没有,我们可以在道德层面尽情的谴责他。

这种分析,是完全错误的,虽然在法律层面无法处理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在道德层面可以处罚他们。
道德的惩罚比法律还要厉害,一个人的名声臭了,在社会上就难以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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