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的,旁边人笑得很大声
这些图看的我们这些家长触目惊心,害怕那一天这种行为会落在我们自己孩子身上 ,那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而校园欺凌的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因为施暴者年龄不满18岁,公安机关仅对施暴者只进行批评教育和对受害者采取民事赔偿等隔靴搔痒的处罚形式(除非是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
同时少管所的取消(2014年)给校园那些未成年的恶霸们提供了肆无忌惮欺凌同学的土壤。这些人天生就是恶。没有大力度是改不过来的。
我觉得未成年的法律年龄应该定在14周岁,刑事案件定在12周岁 并且“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那些被欺凌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的施暴者,国家应该重开“少管所”。
电影“误杀”里有一句话就是:“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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