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社会观护制度弥合家事纠纷中的亲情裂痕?如何借助科技赋能,为校园安全筑起“数字防线”?如何让法治副校长从挂牌履职到精准护航?如何让留守儿童不再因监护缺位成为“隐形人”?
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权益侵害,4月28日下午,门头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白皮书(2022—2024)》,通报该院近三年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总结案件特点及特色机制,发布了典型案例和法官建议。
据门头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毕芳芳介绍,近三年,门头沟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件、民事案件693件,整体呈现出刑事案件中性侵犯罪占比较大、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矛盾深化、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攀升等特点。 对此,门头沟法院通过司法审判、职能延伸、数字赋能、综合治理“四擎驱动”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与区妇联联合创新“家事+未审”融合机制,依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员等“三员”体系,离婚案件调撤56.05%,开展心理疏导45件;严惩性侵犯罪,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3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心理干预。延伸审判职能,选任13名青年骨干担任全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成立“青春护航志愿者服务岗”,每年走访辖区中小学校,特别为山区、进城务工子女集中的学校定制法治课程,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普法进校园18次,覆盖2000余人次。上线启用北京市首个智能交互AI数字人“小安同学”,创设少年会客厅、安全法治教育课、青少年公益服务热线“一厅一课一线”品牌,打造“AI+法治”校园安全新阵地;与区教委联合在辖区中小学开展巡回驻校服务,为辖区中小学生提供全天候线上智能法治安全教育。深化府院联动,与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区民政局等单位协作联动,联合解决3起涉未成年人户籍案件;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与教育意义,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文利发布了四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涵盖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婚内监护权、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民事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既有对婚内藏匿子女行为的司法否定,也有对残疾儿童的多元救助;既彰显刚性司法的威慑力,又体现柔性司法的治愈力。在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中,李某、赵某离婚后,李某将小晨私自带走隐匿,导致小晨不能接受正常义务教育,且李某拒绝小晨与其他人接触,赵某主张李某行为严重损害小晨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要求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法院依法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在赵某探望权执行过程中,法院联合民政、教委、妇联、属地街道办等继续跟进了解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小晨教育、探望、抚养等问题,并持续对李某、赵某进行教育、开展心理疏导,后李某将小晨送往学籍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经持续跟踪,走访调查学校、社区,小晨完全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故认定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的事由已消除,故法院恢复李某为小晨监护人,彰显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刚性保护,传递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价值导向,也是司法保护协同“六大保护”的一次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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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育园小学德育主任李红娟
门头沟法院未审工作可以用准、实、新三个字来概括,尤其家校社协同育人、柔性司法工作可圈可点。近年来,我见证了法院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抓前端 治未病”成效显著,建议法院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社会力量对于困境儿童开展联合救助,同时适应数字时代要求,对心理疏导等垂直模型进行探索,更好适应少年司法工作特殊需求,更加精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门头沟区人大代表、区东辛房小学德育主任杨士涛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很全面,典型案例也非常具有指导意义,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指引,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对校园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可通过“小安同学”走进各个校园,进一步优化法治课程设置,让司法科技与校园法治安全融入更紧密,共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中国儿童中心科研部副研究员肖凤秋
2025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贺信精神三周年,为把贺信精神转化为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用心用情做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我们将通过课题研究等形式,共同开展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探索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治理路径,共同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门头沟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韩静
长期以来,区妇联与区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开展了紧密协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下一步,区妇联也继续与法院深化协同,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融入司法力量,在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深入交流、共享智库专家资源,让京西少年在法治暖阳与社会关爱的交织中健康成长。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政策法制科科长 祝子敬
门头沟法院围绕“校园安全岛”建设,探索司法保护与教育实践深度融合,推出的“小安同学”成为了门头沟教育系统普法宣传的一张名片,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与法院协作,以小安同学巡回驻校、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为载体,通过微光计划的实施,为法治副校长工作提供“司法+教育”门头沟样板。
供稿:门头沟法院
编辑:刘宇航 徐涵玉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