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惠城区汝湖镇的“轮胎哥”易炳锋勇救溺水3人,被救一家寻找救命恩人8个月登门拜年送锦旗(点击查看详情),该故事经《惠州日报》独家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获悉,“轮胎哥”易炳锋被授予“惠城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易炳锋被授予“惠城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根据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公示内容,2024年5月2日上午11时许,易炳锋(男、44岁、河南省息县人)路过惠城区汝湖中学时前往东江边看江景;突然听到有人呼救,回头一看易炳锋发现汝湖中学旁边鱼塘有一名女子在水里挣扎,易炳锋立马跑到鱼塘边查看,发现鱼塘内有一名妇女和一名小女孩。易炳锋见状立刻跳进鱼塘救人,依次把小女孩和妇女救起;而被救起的妇女称水里还有她的儿子,易炳锋再跳入水中,并将其儿子从水中救起。此时,小男孩脸色已发紫,人已没有反应,易炳锋随后对其进行抢救。经施救无果后易炳锋立马抱起小男孩以倒立的姿势往汝湖医院跑,在跑的过程中,小男孩恢复了知觉,此时也把小男孩也送到了医院救治。不久,落水的妇女称其儿子没事了,易炳锋离开医院。易炳锋在别人危难之时,义无反顾冲在前面,救助他人,弘扬了社会正气,精神可嘉。

"今年正月,时隔8个月后,获救者和家人拜访易炳锋,向其道谢。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惠城区公安分局开展调查取证,认为易炳锋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维护社会公义,其行为符合《条例》第九条、《办法》第二条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救人不留名,义举暖人心。近日,惠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向易炳锋颁发“惠城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赞扬其见义勇为事迹。
“感谢上级部门给予我这个荣誉,激励我继续行善,弘扬正能量。”在惠城区公安分局汝湖派出所领到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的那一刻,易炳锋激动地说。
记者了解到,4月14日,广东省文明办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候选人名单,其中,惠州2人上榜,易炳锋候选“广东好人”(见义勇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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