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育英中学事件反转后,从法律角度看,家长付女士的行为确实可能存在问题。 联合调查组的通报显示,付女士所描述的“扇耳光”“趴地捡桌牌”等情况与事实不符。如果她是故意捏造事实、夸大其词,且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名誉,根据具体情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情节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诽谤罪等罪名的标准,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她疯狂起号带货,如果有证据表明她在带货过程中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仅因事件涨粉后带货,应该直接追究其违法所得。 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理性看待和处理这一事件。济南育英中学事件 教育舆情 法律责任山东育英教育 山东育英中学 育英实验高中 济南育英中学 济南校园争议 浙江育英学校 济南小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