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质问遛狗不牵绳者女子一审获刑1年#】今年6月,红星新闻曾报道“重庆一男子称因质问女子遛狗不牵绳被打”一事。9月23日,被打男子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此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她(王某)看不出一丝悔意,一直都是只认罚认赔不认罪。”对于此次判决结果,刘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很满意,“我的预期是一年半左右,但是判定只有一年,也说得过去。主要我想让她知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撒谎狡辩就能逃脱的。”另外,刘先生还告诉记者,目前王某还在考虑要不要上诉,“如果她不上诉,我还要对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月24日晚,刘先生牵着朋友的狗独自在重庆融汇上筑小区正常行走时,突然被两只未牵绳的狗追赶后跌倒在小区绿化带。因提醒对方“遛狗还是把绳子牵了”反遭其中狗主人王某回怼、辱骂,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她打了我一耳光。后面我拿手机录视频取证的时候,她又抢我手机,并用手机狠狠砸我面部,导致我鲜血直流。在我报警后,她又打了我。”
事后,刘先生经医院检查,其鼻梁骨骨折,面部多处受伤;法医鉴定,刘先生的伤情达轻伤二级。案件也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并进入公诉流程。随即,7月31日,该案件由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受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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