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渣打银行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对您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贷款合同内容不变。根据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标的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7楼
受让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