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定格在1947年4月26日的南京郊外刑场,南京大屠杀主要元凶之一的谷寿夫被验明正身,押扑刑场执行枪决。枪决当日,此时候的谷寿夫看似表面比较平静,其实内心非常恐惧,走路时两腿发软,身子摇摇欲坠,再也无法独立站立,于是被两名士兵架着他,押往刑场。随着一声枪响,子弹自后脑勺射入,又从口中穿出,还带出两颗牙齿,这个恶魔旋即倒地。看到这一幕,现场的南京市民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本来规定只有一枪,但是百姓都高呼着“报仇”,呼声震天,群情激愤。宪兵为平息众怒,只得上去又补上两枪。1937年12月13日,南京城破,谷寿夫的第6师团作为主力部队首先攻入南京。也就是这一天谷寿夫下达了一道惊人的命令:"现在开始进城,解除军纪三天。"这短短的一句话,成为了南京大屠杀的导火索。没有了军纪的约束,第6师团的鬼子兵彻底失去了人性,开始在南京城内大肆杀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在中华门一带,第6师团就制造了378起有据可查的屠杀事件。抗日战争胜利后,作为南京大屠杀的主要责任人,谷寿夫被认定为乙级战犯。按照当时的国际规定,乙级战犯归由受害国的法庭审判。但是在在中国民众的强烈要求下,国民政府提出要将谷寿夫引渡到中国。这一合理的要求,最终得到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许可。虽然罪恶滔天,但是在庭审期间,谷寿夫却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不过,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谷寿夫的狡辩并没有用。1947年3月10日,法庭宣判谷寿夫屠杀、强奸、焚烧等罪行成立,判他死刑。谷寿夫不服上诉,不过仍维持原判。4月26日,谷寿夫被押送至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