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披露了收购锦湖轮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锦湖轮胎”)的最新进展、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交易完成后的协同效应规划。
交易审批进展
本次交易已获得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国资主管单位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且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已无条件批准相关经济集中。不过,仍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除上述程序外,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履行的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跨境经营风险与应对
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未来开展跨境经营,可能面临汇率、税务、政策等风险。在汇率风险方面,锦湖轮胎跨国经营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净利润有一定影响。为降低风险,公司计划建立汇率监测体系、开展汇率风险研究并优化管控策略。税务风险上,各国税收政策调整及跨境关联交易可能导致税负增加,公司将共同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跟踪政策变化并加强制度建设。政策风险方面,业务所在地区经贸政策不稳定可能带来风险,公司将强化全球协同、提升内部管理、开展合规审查并积极参与行业协会。
整合计划与协同效应
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将通过星微韩国继续依据现有治理结构控股锦湖轮胎,保持其经营管理相对独立,同时全面深化协同机制。业务层面,双方将在产品、渠道、研发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产层面,优化配置确保资产高效使用;财务层面,锦湖轮胎保持原有财务管理团队和制度并接受监督;人员层面,保持核心人员稳定并储备国际化人才;机构层面,加强业务和财务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协同效应具体体现在:产品结构优化及市场推广协同,如境外利用锦湖轮胎全球销售渠道扩大青岛双星TBR产品销售,境内双方在OE和RE市场协同开发;供应链整合,持续加强联合采购,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研发与产品创新,加强人才建设、突破尖端技术、引领新能源轮胎技术并培育先发前沿技术。
核心人员稳定与业绩承诺
锦湖轮胎核心技术人员稳定,自前次交易后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有助于保持团队稳定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业绩承诺方面,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作出相关业绩承诺,国信资本、国信创投未参与。国信资本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标的资产相关情况
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的股权变动瑕疵已取得双星集团确认,不构成本次重组交易的法律障碍。锦湖轮胎历史上发行的认股权证等特殊权益均已行权或终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规定,后续不存在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标的资产权属方面,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协议约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星投基金所持星微国际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锦湖轮胎及其子公司部分资产虽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但债务正常履行,不影响资产权属清晰性。锦湖越南三期、四期扩建工程相关手续正在办理,预计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待锦湖建设转移登记所有权相关土地已完成过户或处置,不影响目标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光州工厂搬迁正常推进,不存在无法搬迁风险。
此次收购若顺利完成,青岛双星有望借助锦湖轮胎的优势,提升自身在全球轮胎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协同发展。后续仍需关注交易审批进展及整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