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辱骂法官罚款10万决定被撤销官方通报来了,适用法律错误,撤销罚款决定,退还10万元罚款及利息。
法条规定罚款1000元以下,法院却做出10万元的罚款。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是否属于扰乱刑事诉讼活动,其情节是否达到拘留15日?需要进一步说明。
如此业务水平,如何公正司法?
收到农妇10万元罚款时,良心不会痛吗?
山东高院回应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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