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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进行严惩! 这话乍一听挺狠,但李玫瑾是谁?她可是中国犯罪心理学界的“头号玩家”,当年在杨新海连环杀人案中,仅凭现场血迹分布就能画出凶手的成长轨迹,连警方都得拿着她的分析当破案指南。这位教授的办公室堆满了全国各地寄来的案件卷宗,连茶杯上都印着“心理画像”的公式,典型的学术狂人。她提出这建议,可不是脑门一热——这些年她研究过200多起扶人被讹案,发现80%的老人在索赔时拿不出任何物理证据,全靠“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这种逻辑碰瓷。 就说2025年江西那个17岁少年孟欣轩,骑车路过时看到醉酒老人摔倒,好心扶起来却被连扇5耳光,家属张口就要10万赔偿。要不是酒店监控清楚拍到老人自己摔的,这孩子就得背锅。最后老人被行政拘留9天,但少年脸上的掌印半个月才消,连央视都点名批评这种“以老欺少”的恶劣行径。李玫瑾专门研究过这类案例,发现讹人者普遍存在“零成本作恶”心理——成功了能赚一笔,失败了最多被骂两句,这种畸形的风险收益比,正是社会信任崩塌的罪魁祸首。 从法律层面看,李玫瑾的建议完全站得住脚。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而那些拿不出证据却狮子大开口的老人,恰恰符合这三个要件。2024年湖南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案更典型:老人家属明知监控证明清白,仍索要5万赔偿,最终儿媳因敲诈勒索被拘留14天,还得赔偿6.8万精神损失费。这种判例说明,只要执法严格,法律完全能成为保护好人的盾牌。 但现实执行中,还存在两个大问题。一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仍要求施救者自证清白,这就好比让小偷证明自己没偷过东西,逻辑上就说不通。二是对讹人者的惩罚力度不够,很多案件最后只是批评教育,导致“讹诈专业户”屡教不改。李玫瑾在《犯罪心理研究》里专门提到,这类行为本质上是“机会型犯罪”,只有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 。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类案件暴露了老年人监护体系的漏洞。甘肃周女士扶老人被讹案中,老人儿子一开始谎称不认识父亲,后来又改口索赔,这种“家属配合讹诈”的现象,反映出部分家庭把老人当“碰瓷工具”的病态心理。李玫瑾建议,除了严惩讹人者,还应建立老年人信用档案,将此类行为与医保报销、社区福利挂钩,让讹诈行为真正得不偿失。 说白了,法律不能总当“和事佬”,该亮剑时就得亮剑。李玫瑾的建议,不是针对老年人这个群体,而是针对“利用年龄优势作恶”的少数人。当讹人成本远远高于收益,当好人不再为善意担惊受怕,我们才能真正扶起跌倒的社会道德。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暗影熊
暗影熊 1
2025-09-18 06:36
都25年了还敢扶,被人冤枉了也不打回去?一点都不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