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网报道,一女在江西景德镇理发店理发时,男理发师给其洗头之前,在脖子底下垫毛巾时用手把毛巾往脖子底下塞了几下,那女人不干了,说男人是“性搔扰”,还报警要求店主道歉加经济赔偿。 就这个洗头来讲,理发师给顾客洗头之时在脖子后面垫一块毛巾防止头上流下的水进入脖子,这个是一种比较贴心的常规操作,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这么敏感,脖子后面也成了最敏感的隐私部位,也成了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理发师塞毛巾无意中蹭几下也成了“性骚扰”。这个女人可能听说过武汉大学的那个姓杨的研究生案例了,毕竟男理发师往她脖子里塞毛巾时碰到了她的脖子后面,而杨女士对面的那个男生只不过挠了几下自己的下档部,无任何接触就成了“性骚扰”,还身败名裂了。她的脖子都让人白摸了十几秒,这还了得!“性骚扰”绝对成立啊! 无论何种服务顾客在感到不适时,有权提出异议并寻求解决,包括要求道歉赔偿。但维权需基于合理事实,若仅是职业流程操作引发的误会,过度主张“经济赔偿”可能偏离维权初衷,甚至可能构成不当诉求,有无理取闹的嫌疑。 看那视频,女子在店长道歉后仍选择了报警,警察上门后,男理发师向警察叔叔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并现场在警察叔叔的脖子里重新演示了一遍,警察叔叔体验过理发师的操作之后,面对女子向理发师提出的疑似“性骚扰”要求经济赔偿时,叔叔只能“呵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