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ST东通(30037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9-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或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公司拟被处以2.29亿元罚款。
2025年4月14日,*ST东通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永军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8月6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据《告知书》,经查明ST东通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泰策科技100%股权。2019-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具体数据如下:
年份
虚增收入(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
虚增利润(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
2019年
6,145.10
12.29%
5,222.79
34.11%
2020年
8,485.06
13.25%
5,877.42
22.72%
2021年
12,550.58
14.54%
7,948.22
30.35%
2022年
16,052.95
17.68%
12,369.20
219.43%
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6-11月,*ST东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2023年6月7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对ST东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综合两项拟处罚内容如下:
-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00万元的罚款;
-对黄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700万元的罚款,同时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徐少璞: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的罚款;
-对李忱: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
-对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对齐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对李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对陈忠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