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见习记者郑宇通讯员林淼
只要是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舟山,只要长期居住在舟山,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参与补贴活动。
9月12日,舟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两项重要惠老政策推进落实情况。
舟山市委宣传部供图
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相关消费补贴项目,浙江成为全国首批三个省级试点之一,舟山以12个月为期全面推进。
本次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分为两类:一种是用于入住养老机构,每月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服务,每月最高500元,两种不能兼领兼得。
“一位入住在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应付机构照护费用是4500元,在抵扣掉长护险1400元补助后,剩下的3100元费用可以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最高抵扣800元。”舟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针对的是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的40%。
补贴项目方面,包括长期(入住超过30天以上)、短期(即“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机构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含“六助”)、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等居家社区服务,满足不同老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补贴对象方面,面向常住舟山、经“民政通”平台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与长护险及其他面向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叠加使用,但特困人员供养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对象除外。
目前,所有县(区)及功能区均已入驻认定评估机构,并公布了首批纳入消费券服务的机构名单;同时通过15期培训,对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评估机构等530余人次开展了业务指导。
相关负责人预估,舟山中度以上失能老人约4600人,均有机会参与本次补贴政策。截至9月10日,已通过“民政通”平台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727人。全市已累计领取机构服务券和居家上门服务券2202张,消费券总面额超154.12万元,资金领取占比超30%,位全省前列。
发布会还介绍了另一保险相关惠老政策的落地情况。2018年起,舟山建立了困难老人与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办理投保。
今年,舟山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在保障对象上实现扩面升级,将受惠群体延伸至7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在管理模式上创新实施全市统一招标、统一方案、统一标准“三统一”,推动政策执行规范化、标准化;在保障力度上持续加码,按每人每年26元标准全额承担保费,较省定最低标准提高30%,保障内容显著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突破传统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内保障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舟山坚持政府主导投保与市场专业运作“双轮驱动”,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普惠型老年人意外险中植入“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建立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分级补贴标准,为因意外伤害产生照护需求的老人家庭提供精准支持,切实缓解家庭照护压力。
“喘息式”护理服务主要覆盖两类场景,服务有效期为老人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一是机构护理。服务范围为全市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补贴标准为8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960元;二是居家护理。服务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补贴标准为5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600元。
据悉,舟山已为17.18万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实现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100%覆盖,完成速度和质量均列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