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宁波网
“药物警戒计划应当报谁审核?”“文献报告的不良反应,可疑药品如确定为本持有人产品,无论持有人是否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均应报告。是对还是错?”-------
9月12日上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大厅,2025年宁波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技能竞赛决赛正紧张进行。经过前期的理论知识竞赛,最后来自7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10位药物警戒岗位职工进入实践技能现场竞答比赛。
比赛题型分必答题、抢答题和案例题。其中案例题环节,选手作答后,再由专业人士给出点评。最后按总分高低决出胜负。
“药物警戒活动是指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活动。药物警戒作为一项风险管理制度,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当前创新药研发步伐加快,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监管环境日趋复杂,药物警戒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与更高要求。因此,以赛促学,提高每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意识,最大限度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尤为重要。
本次竞赛,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召集了全市24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共68个人的参赛队伍,开展药品法律知识及药物警戒实务方面的知识竞赛。涉及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和《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
赛后,一位参赛选手说:“本次比赛收获满满,不仅让我们知道了理论储备的短板,还通过案例分析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准确地识别与评估药品风险,充分发挥药物警戒人员的专业价值,成为一名称职的药品安全卫士”。(徐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