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紫光国微,贵公司的业务无论营业收入占比幅度是大或小,能否于财务报告内或规定信息披露的平台及时披露?例如均胜电子机器人业务营收占比不足1%但别人公司也及时披露并公示,而紫光国微的信息披露时间滞后严重。例如CPO、数字货币、eSim、卫星近地通信安全芯片行情都结束数月甚至1年后,财务报告内还没写业务进展和营收贡献比例。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希望信息及时披露,是义务也是业务管理必要责任。
董秘回答(紫光国微SZ002049):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关注及查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