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18岁女学生因为生活开销大,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KTV兼职卖酒,在卖酒的过程中,女生发现从事卖银收入更高,于是便开始了这样的服务,多次服务后女生身体不适去往医院检查,这下天都塌了。
小甜是一所职业中专的女学生,因为学校里攀比之风盛行,小甜为了面子开销也渐渐变大,不过因为父母给的生活费难以支撑小甜的开销,于是,小甜打算兼职挣钱。
在朋友的介绍下,小甜来到KTV从事兼职卖酒的服务,如果把顾客哄高兴了,顾客喝得多,自己提成自然也就多。
不过,小甜在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有女服务员提供不法服务,而且收入远比自己卖酒要高得多,更让小甜心动的是,付出的精力明显要比卖酒少,于是,小甜也加入了进去。
因为自己才18岁,加上又是女学生的身份,所以小甜的顾客比较多,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小甜又推销酒水,这样下来,小甜就获取了两份收入。
在一次次醉酒之后和男顾客发生了关系,直到小甜感觉身体有异样,于是便去医院检查,结果这一查不要紧,不仅得了性病,而且还患上了艾滋,这下小甜的天都塌了。
事发后,网友纷纷替小甜感到不值,才18岁,正值青春年华,以后算是完了,已经没有以后了。
还有人说,人要学会自爱,自重,否则必定会坠入无底的深渊。
其实,小甜从事这样的兼职,本质上来说已经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就明确规定,卖 淫,嫖 娼的,处10日至15日行政拘留,以及最高5000元罚款的处罚,所以,无论卖还是票,原则上都要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而对于KTV而言,纵容女兼职从事这样的服务,或者说直接介绍顾客和女兼职从事这样的行为,那么,对于KTV来说,其扮演了介绍、容留这样的行为,那么,作为KTV的负责人,也将面临介绍、容留卖淫罪的处罚。
当然,对于那些故意将疾病传染给小甜的人来说,其行为也是非常恶劣的,甚至这样的行为,还构成了犯罪。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传播艾滋这样的疾病的,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原则上属于重伤害,按照刑法的规定,可面临3年至10年的处罚。
当然,如果是趁着小甜醉酒熟睡之际与之发生的关系,那么,小甜由于是熟睡状态,属于不能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还有可能属于QJ罪,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小甜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收入,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还是提醒大家,不要从事不法行为,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要自重自爱。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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