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中共党员。2011年8月进入浑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14年间,他始终坚持以“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出色”为标准,以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参与破获各类案件5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余人,追逃50余人。2021年,他荣获“山西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称号,成为全省公安系统的标杆。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彰显了他“破案如刀、办案如铁”的职业素养。
大案攻坚:百万现金盗窃案的雷霆侦破
2024年10月11日,浑源县永安镇居民王某某报警称家中107.5万元现金被盗。此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刘林带领专案组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破机制。他统筹多警种协同作战,在62小时内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200余小时,排查可疑人员300余人次,锁定永安镇居民薄某某、曹某某有重大嫌疑,并于10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薄某某抓获归案。
薄某某到案后拒不交代赃款下落,审讯陷入僵局。刘林敏锐捕捉到嫌疑人眼神闪烁、言辞矛盾的细节,果断调整策略,押解其返回住所搜查,最终在附近废弃房屋内找到装有50万元现金的旅行袋。面对铁证,薄某某心理防线崩溃,供述了与曹某某合伙盗窃的经过。
抓捕曹某某后,面对其“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的狡辩,刘林从多处入手,还原犯罪全貌,最终追回剩余47.95万元赃款。此案累计追回97.95万元,挽损率达91.3%,创下浑源县侵财案件挽损新纪录。受害群众送来写有“出警神速及时雨,不辞辛劳暖人心”的锦旗,成为对刘林团队工作的最高褒奖。
铁肩担当:刑侦一线的坚守与奉献
刘林常说:“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2023年侦办秦某某系列入室盗窃案时,他为核实线索连续蹲守7天,最终在嫌疑人秦某某来浑再次作案返回大同途中人赃并获。
作为中队负责人,刘林践行“以人为本”的带兵理念。他建立“师徒结对”机制,培养出多名业务骨干;推行“日总结、周研判、月评比”制度,中队连续三年破案率全队第一。在他的带领下,团队形成“案件不破不休、逃犯不抓不撤”的战斗作风。2020年7月,为侦破一起命案积案,刘林带领刑侦大队民警连续加班加点工作30天,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2022年5月,刘林同志牵头侦办一起系列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安排工作为名,先后诈骗12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张某某到案后,其家属多次企图以“疏通费”为其开脱,但面对十多位受害人,刘林严词拒绝:“穿上警服,就要对得起头顶的警徽!”从警以来,他多次拒收礼品礼金,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警察的纯洁性。
刘林同志用十四载春秋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他的事迹是新时代刑警精神的缩影,更是全国公安机关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生动写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刘林同志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投身公安刑侦工作。正如他在入党申请书中所写:“青春许藏蓝,此生护平安。我将以热血铸就金色盾牌,让党旗在刑侦一线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