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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一女子与婚外情人约好了晚上见面。可谁知道,两个人见面后,却因为琐事发生了

台湾省,一女子与婚外情人约好了晚上见面。可谁知道,两个人见面后,却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男子开着女子的车就要走,女子却趴在了车的前引擎盖上,不想让男子走。但是,男子竟然直接怒踩油门,将女子撞倒后活活碾压致死。事后,面对民警的审讯,男子表示:我当时太生气了,只觉得碾到了什么东西! 据汉水襄阳9月10日报道,32岁的女子吴某与43岁男子王某是通过社交软件认识的。 王某有多项犯罪前科,没有工作。 吴某的工作不稳定,她和第一任丈夫早早离了婚,育有四个孩子;离婚后,她又和第二任丈夫结了婚。 吴某和王某认识时,虽然正处在自己的第二段婚姻中,但还是耐不住寂寞,两个人发展为了婚外情。 9月6日晚上,吴某与王某约定了两个人见面,吴某开着车就去赴约了。 两个人见到后,王某坚持要开着吴某的车去外面喝酒,但吴某却不想让王某这样做。 两个人都拗不过彼此,于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争执。 王某从吴某的手里抢过车钥匙,拉开驾驶位车门,一屁股坐上去就要开车直接走。 吴某见拦不住王某,情急之下,便赶紧跑到车前面,一下子扑到了车的前引擎盖上,想靠这种方式留住王某。 但令吴某意想不到的是,王某竟然会一轰油门,将车直接开出去。 就这样,车发动后,吴某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撞倒在地,随即又被自己的车活活碾过去,当场死亡。 事后,民警派人进行尸检,确认了吴某的死因,并通知了她的家人。 据了解,吴某离家已经多年,家人并不知道王某的存在。 吴某的家属悲痛欲绝,指控王某凶残至极。 当民警审问王某为什么要直接开车将吴某给撞过去时,王某表示,他当时太生气了,只是觉得开车好像压过去了一个什么东西,想赶紧离开现场,并没有想到自己压的竟然是活生生的吴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应该如何分析这件事呢? 一、吴某与王某为婚外情人关系,这会影响到对这件事的法律认定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同时,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因此,虽然吴某在婚内违背了夫妻忠实原则,与王某有了婚外情,但只要王某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则仍要依照法律定罪来处罚,不会受到两人特殊关系的丝毫影响。 二、王某开车撞倒吴某并将其碾压致死,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在和吴某吵架后,坚持要开车离开,全然不顾此刻正趴在车前引擎盖上的吴某。 虽然王某辩称,他当时太生气了,没注意到吴某正趴在车前面,但是,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在开车前有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的义务。 更何况,他将车从吴某身上开过去后,感觉碾到了东西却没有下车查看,结合两人之前的吵架和吴某对王某的阻拦,足以看出王某对生命的漠视。 并且,王某在此前已经有多次前科,更应从重处罚。 目前,王某因涉嫌杀人罪,已被获准羁押。 那么,您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 素材来源:汉水襄阳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