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报警救援保护现场
然而前不久
在景德镇昌江区豪德路段
一名骑两轮电动车的男子
竟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他在撞人后
选择了逃逸
公共视频显示,8月24日早上7点05分,两位老太太过马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时,左侧驶来的一辆两轮电动车直接将两人撞倒。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并未停留查看伤者情况,而是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调取了事故周边多个路口的公共视频,初步梳理出肇事电动车的行驶轨迹,然而,肇事者中途驶入无监控区域,线索一度中断。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沈阳:肇事者行驶的地方,视频有一部分缺失,没有找到当时电动车驾驶员去的具体地点,后来通过几天的摸排与技术手段,确定了驾驶员的住处。
8月28日凌晨,嫌疑人刘某落网。据60岁的刘某交代,事发当天,他着急去单位打卡上班,在撞倒两位老人后,看了一眼,觉得对方伤情不严重,就骑车离开。
嫌疑人刘某:看见她们坐在那里,反正神态看起来还可以,我认为没多大事,所以就跑了。
事情真如刘某想象的那样吗?据记者了解,两名伤者一位78岁,另一位84岁。事故造成一人头部受伤且胯骨骨折,另一人左手手腕骨折,左手和左脚缝了针,脸部也有擦伤。
嫌疑人刘某:现在就是后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沈阳:我们会通过司法鉴定,对这两个受伤的行人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是构成重伤,将对这个肇事驾驶员进行刑事拘留,鉴定未达到重伤,也会对他进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