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易炳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易炳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易炳民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已完成与易炳民先生的工作交接,易炳民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财务总监。在聘任财务总监之前,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瀚祺先生代为行使财务总监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炳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易炳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易炳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