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9月5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公司因2024年8月3日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
事故详情
2024年8月3日18时56分,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熔炼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14.7万元。经调查,该事故是一起因工艺控制及风险辨识不到位、设备带病运行、水套漏水后违规处置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瞒报、谎报情形,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结果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对恒邦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受罚对象
罚款金额(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710000
时任董事长张帆
496645.90
总裁曲胜利
3082458.10
常务副总裁纪旭波
757368.83
党委副书记孔涛
369156.96
技术发展总监张俊峰
183654.03
董事会秘书夏晓波
264558.87
常务副总工程师董准勤
158552.90
总裁助理秦良奇
116283.15
人力资源部部长王文华
191022.38
安全管理部部长侯绍彬
87661.99
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汤琰
34505.42
整改与影响
恒邦股份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公司表示将持续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过,公司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