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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政策为企“撑腰”,惠阳“高质量发展22条”出炉

近日,《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版)》印发,共提出了降低企业建设成本等十个专题共22条措施(下称“惠阳高质量发展22条”),打造企业阶梯式培育链条,全链条赋能惠阳区实体经济发展。

新版若干措施主要根据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周边城市、惠州市的政策,以及惠阳区实际进行调整。

根据新版若干措施,惠阳将对支持工业企业达产增效、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提质创优、支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提质焕新、支持创建制造业绿色低碳标杆、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产业人才发展、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等十个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助力惠阳立足“商贸与制造双轮驱动”,促进新动能积厚成势、传统动能焕新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面向未来的创新之城。

扶持企业升规、壮大

高增长企业最高奖励180万元

今年降低了租赁厂房奖励的申请条件,对租赁工业标准厂房且上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年产值增长率超过30%(含)的,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对租赁工业标准厂房且上年度工业产值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年产值增长率超过20%(含)的,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此外,今年还调整了“新升规”奖励政策:对惠阳区所辖首次“新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6万元;对首次“新升规”当年产值超1亿元(含)且次年工业增加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奖励6万元。对惠阳所辖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2万元。

在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上,今年政策进一步增加5亿元、30亿元梯度: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含)、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

支持企业创新、提质、技改、转型

科创平台获国家级认定奖励50万元

22条政策中涵盖了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打造单项冠军、技术改造等扶持政策,全力为企业打造向上成长链条。

其中,“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为新增的政策,提到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内容。

根据政策,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即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市级加速器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部门资质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此外,对于新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培养人才

每年度设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支持惠阳区所辖外贸企业“走出去”,惠阳区每年度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

支持我区外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参加展会(“粤贸全球”活动目录除外),按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支持2个标准展位(原则上按9平方米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同年度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项目不超过3个,单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支持企业随区政府组团参加国家级展会等经贸活动,对企业人员实际发生的食宿费和交通费,按最高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7000元。上述两项具体补助金额将根据总资助金额限额调整。

对科技创新团队或带科技成果来惠阳转化且预期项目产值和经济贡献较大的科技创业团队,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对由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并入选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经费。

此外,对由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并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项目)的团队,按照市财政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由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并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项目)的人才,按照市财政标准,给予50%的配套支持,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对新进驻的4S店等品牌首店一次性奖10万元

此次“惠阳高质量发展22条”对于发展壮大商贸企业的扶持政策变动较大,共提出了“支持商贸企业升规纳统、支持企业壮大经营规模、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汽车消费”等5个专题,共9项奖励措施。

其中提到,首次纳入惠阳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除可享受上级补助外,惠阳区给予每家奖励3.6万元。

此外,对餐饮、住宿企业,批发业企业,零售业企业首次年营业额达到一定目标,或者增量达到一定目标给予奖励。

餐饮、住宿企业,对上年度年营业额首次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住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对上年度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餐饮、住宿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对年营业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给予奖励5万元。

批发业企业,对上年度销售额增量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含)、2亿元(含)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销售额增量达到5亿元(含)以上,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销售额增量的0.0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区级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60万元。

零售业企业,对上年度零售额增量达到2500万元(含),给予5万元奖励;零售额增量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零售额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区级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促进汽车消费方面,支持品牌汽车在我区开设销售首店(4S店、城市展厅),对新进驻的品牌首店当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