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橙柿直通车记者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在婺江路与钱江路路口,一束大楼反射的光干扰了行车的视野。接到反映后,橙柿直通车记者前往实地查看。
橙柿直通车记者注意到,多位市民反映的位置,均位于婺江路与钱江路路口婺江路向西方向的行车道上,记者来到路口,穿过马路,向市民反映的方向看去,可以看到远处一幢大楼上发出明显的反光,但与市民的描述相比,这样的反光还没有到影响行车的程度。
一位路人告诉记者,反光的现象出现得不是很频繁,但8月确实有几日远处建筑的反光特别强烈。
橙柿直通车记者留意到,远处的建筑,位于秋石高架路西侧,靠近铁路城站站。
婺江路上
一道强光让车主们看不清信号灯
李先生说,8月22日上午8时40分,自己坐在朋友的车上,从婺江路上往秋石高架路方向开,在婺江路和钱江路路口等红灯时,李先生发现自己眼前多了个“太阳”。
“这种感觉,就跟盯着太阳看差不多。”李先生说,他隐隐约约地能推测出,是高架西侧的一幢有金色外立面的大楼反射的,“当时太阳光反射眼睛睁不开,绿灯了又不能不走,只能硬着头皮慢慢往前开。”
继续往西行驶了约3分钟,李先生的车右拐进入了秋涛路,准备上高架,“拐过弯后,虽然没有反光,但眼睛还都是花的,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李先生说,这样的情况,太容易导致车祸了,所以当时就拨打了12345,反映了这个情况。
前一天,8月21日,市民吴先生也有同样遭遇,在同样的路口等待红灯被强光闪眼。吴先生回忆,等待红灯时,他发现,由于反光,前方路面和红灯都难以看清,“反光的那幢楼的外立面,好像是白色的,中间有一排白色的玻璃,反光比较严重。”
吴先生说,当时驾驶车辆时,他还戴着墨镜,进入婺江路后,依然觉得反光非常刺眼,眼前瞬间发黑,幸好反应得快,伸手就将遮光板翻了下来。
“那天阳光很猛,万里无云,我推测是前面的一幢大楼在墙面改造,把光反射到了婺江路上。”吴先生说,突然的反光确实影响了行车安全,“这样太危险了,要反映一下。”
同样拨打12345反映婺江路上反光刺眼问题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几乎是和李先生前后脚,8月22日8时44分左右,他驾车由东向西行驶在婺江路上,来到婺江路与钱江路路口等待信号灯时,遭遇强光闪眼,他发现自己根本看不清信号灯,“仿佛一堵墙一样横在前面。”
陈先生说,婺江路自己几乎每天都要开一次,但8月22号前几天没开,8月22号当天一上路,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以前没遇到过,就那天,特别刺眼,记忆深刻。”
有人因为光污染搬了家
有人在客厅上看到了五六个太阳
城市光污染造成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行车安全上,橙柿直通车记者注意到,夏日炎炎,不少市民反映,自己家也因为周边建筑外立面的原因,受到了光污染的影响。
家住拱墅区的孙女士(化名)在8月拨打了12345,她反映自家住宅周边有写字楼的玻璃将阳光反射至家中,光污染情况严重。
“每天中午,在客厅就能看到五六个太阳,有时甚至更多。”孙女士家的布局,是餐客厅一体,阳台位于客厅。橙柿直通车记者从孙女士发来的视频里看到,南侧远方的建筑玻璃上,出现了不少光影,“刺眼的程度,手机摄像头拍不出来,如果实地在现场看,眼睛是没办法睁开的。”
孙女士告诉记者,在8月份,光污染的时间集中在每天中午12时20分至45分左右,“最严重的时候,五六个‘太阳’一起,客厅里阳光普照。”
拨打12345后,孙女士很快接到了属地社区的回复,对方告诉孙女士,对于光污染,只能尽力协调,但对方建筑也是经过合规流程审批建设的。“我不理解,打个比方,如果一座工厂也是合规建设的,那么后续造成的污染就可以不管不顾了吗?”
家住城北的刘先生父母一家也遇到了光污染,刘先生父母今年都80岁左右,今年夏天,老两口不得不“逃出”城北的老房子,住进儿子家里。
刘先生父母老房子附近的新建建筑今年落成,今年夏天,他们一家人发现,客厅外的光变得格外地刺眼,“夏天最热最晒的时候,早上10点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
“现在来说,这房子已经没办法住了。”刘先生说,今年开始,楼上楼下有居民陆陆续续搬走不住,他打了12345反映问题,但属地街道回复却是,“基本没办法解决。”
已有城市将光污染纳入地方法规
也有市民因光污染诉至法庭
随着城市发展建设,住宅、写字楼等建筑设计也在不断地更新迭代,其中不少就会用到易反光材料和发出刺眼光芒的灯箱招牌等等。
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性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光辐射是环境污染的具体形态,对光污染防治提出了总体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陕西、广州、深圳、厦门等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中对玻璃幕墙、城乡照明或户外广告招牌的光污染防治作了具体规定。
有过光污染的诉讼案例,宁波的水先生因对面大楼玻璃反光太过刺眼,将大楼开发商告至法庭。经过审理,法院判处该房地产公司赔偿水先生6.5万元。办案法官指出,本案系光污染引起的环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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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柿直通车记者注意到,在近几年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要针对光污染进行单项立法,并推动试点城市建设。
已经有不少城市将光污染治理纳入地方法规,进一步规范光污染防治。
如2022年8月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重点增加了光污染防治内容。上海市明确:在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设置照明光源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光照射向住宅居室窗户外表面的亮度、照度等。同时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该《条例》也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自2007年6月12日后审批的项目适用此规定,涉及类似建筑外墙反光材料的问题由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调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