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政任〔2025〕13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海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海峰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
李褚伟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7月)。
张小栋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8年7月)。
赖金权兼任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志锋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李良华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锋平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