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疏忽忘关水龙头,也会引发邻里纠纷,造成财产损失。近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忘关水龙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虽该案案涉金额不大,但涉及邻里和谐与损失认定的公平问题,法院通过实地勘察、专业咨询和公正裁判,最终促成双方服判息诉,成功化解矛盾。
2025年初,王某因外出疏忽,未关闭家中水龙头,恰巧地漏堵塞,积水渗漏至楼下李某家中,导致李某房顶出现色差、石膏腻子层脱落等问题。
事后,李某找王某协商赔偿,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尽管社区、派出所多次调解,王某仍认为李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远高于合理范围。李某遂向装修公司咨询全屋修复费用,并依据装修公司出具的价格单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房屋修复及租房费等共计16000余元。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并去现场实地勘察,直观了解房屋损害原因和损失程度。
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承认因其疏忽导致漏水,愿意承担责任,但认为李某索赔金额过高,不符合本地市场实际维修价格。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轻易下判,而是主动咨询多名专业人员了解本地维修行情,经合议庭评议,综合考量损害事实、损害部位、市场价格等因素,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王某赔偿李某房屋修复及租房费用4000余元。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王某也于法律规定期间内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