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一位大妈,来到四川旅游,看到人家一台摩托车停放在路边,按耐不住好奇心,居然想骑上去拍照。路边不少人进行了劝阻,大妈不听劝,还是爬了上去。谁知道,给人家摩托车弄摔倒了,维修费需要一万八。这下,东北大妈连夜玩失踪,一分钱也不想赔。
star星视频8月26日报道了这则离谱的事件。
8月21日这一天,一位博主跟自己的朋友,相约来到四川景区骑行。博主称,自己朋友的这辆摩托车比较贵,花了20多万买回,外形相当酷炫。
当行驶到景区旁边的道路上时,博主的朋友有事要办,给车子停在路边,留下博主在这边暂时帮忙看着车子。
不过,这台车子的确很吸引人,其酷炫、庞大的身线,居然吸引来一位游客大妈的注意力。
大妈慢慢溜达到这台车子旁边,驻足欣赏一番。然后,居然想要屈胯爬上去。
见此举动,博主赶紧进行了制止,对大妈说,你不要随便爬上去,这台车子20多万,弄坏了你可要赔偿的。
大妈心想,这点钱也不算啥,今天我就要爬上去玩一玩。
于是,不顾他人劝阻,大妈直接就爬上了这台摩托车。然后孩戴上了帽子、佩戴了墨镜,不断的玩起自拍。
就怕讲不清楚,博主赶紧将这一幕给拍摄了下来,就在拍摄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只听“哐啷”一声,这台酷炫的摩托车,被大妈一顿操作,重重地给砸了下来,直接就把车子摔了个狗吃屎。
而大妈却很机灵,及时跳了下来,自己没有受伤。看到摩托车摔倒了,于是几个人就赶紧来帮忙扶起来。但是,车子太重了,根本就抬不动。
因为车主也不在场,博主就问大妈要了联系方式跟身份证,等车主回来再作处理。
等到车主回来的时候,一看,心爱的机车,凹陷了一个大坑,而且护板也裂开了,刹车线也全部断裂了。车主心疼的很,无奈的摇摇头,先去定损再说吧。
去了4S店,店家称这台车定损要一万八。车主跟大妈联系之后,大妈瞬间翻脸,说:你自己用保险陪吧,我可没钱赔。另外,我在旅游呢,你不要联系我,不要打扰我的心情。
大家听听这话,可真的是令人哭笑不得啊。
后来,车主继续联系大妈,嘿!微信拉黑、电话挂断,大妈直接玩起了失联。一边是损坏的爱车,一边逃跑的大妈,无奈,车主只能报警起诉。
想想挺讽刺,当时大妈说,你可别耽误我旅游,话说谁不是呢,车主原来计划十天摩旅度假,这下也泡汤了,只能选择返程。
这件事被传到网上,网友们也算事神通广大,居然帮车主挖到了这个大妈,据说,大妈的身份已经被挖到了,不过,她的真实身份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这样身份的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未经他人允许,随意破坏他人车辆,需要做出赔偿吗?
大妈损坏了人家摩托车,当时可以先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者,会被依法处以5-15日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1000元罚款。
当时及时报警,就会有记录,追责起来就会比较简单。而且这位大妈,首先就需要被行拘。
大妈直接给人家车子损坏,定损高达一万八。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避追责,这一点,是个人都能明白,何况这位大妈据说还是一位......做了错事,就要及时承认、及时补救。逃避,肯定是没用的。
将他人东西损坏,犯案人直接玩失踪,是否就可以逃避追责呢?
肯定不可以哦,而且,还会被通缉呢,这可是法律说的哦!
根据《刑法》规定,损坏他人财物如果超出5000元,则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损坏他人财物就需要承担修复或者赔偿义务,不会因为失踪而免除责任。
这位大妈已经触犯了刑法,定损价格高达一万八,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她玩失踪,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
网友称,车主不要害怕,有联系方式、有身份证,她就跑不了。
既然是人家的私人物品,未经同意、随便使用、摔坏还跑、还不赔偿,她这错,可真的犯大了。
最后车主指出,没办法,只能交给时间,去慢慢维权,虽然耗费了时间跟精力,但是起诉了,也终将会等来正义的那一天。 对于这位大妈的做法,大家作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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