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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去世后,继承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

当债权人突然离世,留下的借条是否就成了一张“废纸”?继承人又该如何主张权利?近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位老人溘然长逝后,其家属手持父亲留下的借据,依法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法庭悉心调解,不仅高效维护了逝者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司法智慧与温度,将一场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化解于和谐之中,传递出守护民生的坚定司法温度。

已故老人杨某生前出于信任,将其部分积蓄出借给覃某用于工地资金周转。偿还部分款项后覃某向老人出具了欠条,载明尚欠82000元。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老人不幸因病离世,其子女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该借据,但多次联系覃某沟通还款事宜未果。债务人覃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老人家属最终选择诉诸法律,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覃某清偿债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特殊性:这不仅关乎逝者杨某生前财产权益能否最终实现,也牵动着继承人的情感与期待;而债务人覃某也并非恶意赖账,坦言近年经营受挫,还款能力确实受限。法官果断决定将调解作为优先路径,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双赢效果。

调解桌上,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向覃某释法明理,清晰阐明杨某虽已故去,但其合法享有的债权属于遗产范畴,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如今继承人主张权利,覃某理应秉持诚信,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倾听覃某的实际困境,并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双方坦诚交流。

覃某表示确有还款意愿,但眼下经济拮据,同时提到老人在世时曾以现金方式偿还过数万元,可惜因老人离世,现难以举证。杨某的子女在了解还款情况及对方难处后,也展现了宽容态度。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悉心协调下,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覃某向杨某的妻子及子女一次性支付50000元。

这份凝聚着双方理解与法院智慧的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审查确认,被赋予了强制执行力。一纸温情的调解书,为这场跨越生死的债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强调,合法债权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如债权人死亡,其债权不会随之消失,而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依法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让逝者的“遗产”债权得以实现,更体现了咸丰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时,兼顾法理与人情,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通过高效、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让生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逝者的信任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