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新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其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据悉,一审已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一审被告南天的《民事上诉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诉讼回顾
2025年1月7日,五矿新能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就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25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前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书。
上诉请求详情
南天的上诉请求主要包括:1.依法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该判项中逾期还款利息为以未返还预付款118,559,008.93元为基数,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为标准计算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依法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依法改判该判项中逾期还款利息为以未返还预付款2,969,710.80元为基数,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为标准计算或将本案发回重审;3.依法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第6、7、8项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4.本案一审及二审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依法承担。
对公司影响几何
五矿新能已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南天提起上诉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由于上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诉讼进展为准。公司也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