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财讯:8月22日晚间,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先生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公告表示,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8月22日,泰禾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称,泰禾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泰禾集团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该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葛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景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黄耀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邵志荣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刘向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阮仕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泰禾集团表示,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