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波的速度为什么正好等于光速?因为客观事物都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而可知的;客观事物的可知性是宇宙中公理。 所谓客观事物的可知性,是指客观事物相互之间,都必然通过光子传递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信息;或者说,它们之间通过光子,才成为相互可测量的客观事物。 引力波如果存在,它必须可测量、探知到,至多等于光速,不可能超光速。客观世界,原则上是不存在超光速事物的,因为客观世界的可知性,只能是光速级别的。即便是量子纠缠,其可知、可测速度,仍然、也只能是光速的。 引力波按专家解释,是“时空涟漪”,空间波动或空间膨胀速度,因此,它要刚好等于客观事物间联系速度,或叫客观事物的信使速度(光子是客观事物之间的信息载体)。 引力波按照顶级科学专家说法,它造成了空间上的拉长和压缩,因此,对实体物质具有拉长和压缩性,但也对光走过的空间,也拉长和压缩,即对光程也拉长和压缩了;这就是等效地对测量引力波的激光拉伸和压缩了。 所以说,美国引力波天文台,基于激光干涉原理测量引力波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测量到引力波。 还有就是,如果宇宙大爆炸,一直膨胀着时空,做为人体这个天然测量器,却感知不到时空在膨胀。说明时空膨胀是不可知的事物,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者说,宇宙并没有在爆炸膨胀。 空间在膨胀,必然导致空间中的客观事物之间存在一个相互分离速度,这就会反应在信息传递的时间延长,人们以此是会感知到空间的膨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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