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5年8月17日对你单位有关牛祎伟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给牛祎伟足额缴纳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3、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九条。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依据检查结果,于收到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限时整改。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七日内纠正违规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