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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情况下作为律师的我处于可有可无的

认罪认罚情况下作为律师的我处于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 刚刚开完一个刑事案件的庭出来,我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很难受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我的内心真的很复杂。 原因是我的当事人只是向几个同事分享了游戏二维码,却最终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在案件侦查阶段,因为他积极退赃,获得了取保。但是在审判阶段,他在取保八个月后,也就是在开庭前几天,被法官批捕了。 曾律师内心复杂的原因是: 第一,当事人被抓时,拉着一大货车的货物,心里很急,想做完笔录早点走,帽子叔叔就跟他说,你只要老实交代配合,老实承认,我们就放了你。在叔叔的诱供下,他承认自己明知这些网络游戏平台是赌博网站,明知分享二维码可以获得佣金,依然进行推广给他人,进而赚取佣金。 第二,他只是普通玩家,所获得的佣金只是在平台提取用于继续充值玩游戏,实际上大多数并没有提现到银行卡,充值金额要远远大于提现金额。但是最终鉴定他获得佣金将近4万,而他也全部退赃了。 第三,他积极认罪认罚,取保期间一直遵守规定,本来我们认为可以获得缓刑。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开庭前几天就被批捕关进去了。 第四,由于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所以今天开庭也只是走过场,半个小时就走完所有庭审程序。不出意料的话,法院会完全按照检察院到量刑建议来判。虽然我提出了缓刑的辩护意见,也提交了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监管的证明材料,但是我估计判决书是不会采纳的。 所以刑事案件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感觉我的作用几乎是可有可无。 因此,我内心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