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作为中国北方唯一的森林类型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4.7%,被国家评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对维护本地域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丰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生态保护和修复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打造“只此青绿守护公益诉讼”品牌,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先后通过开展多项生态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督促补种树木共计3568棵,督促恢复林地植被共计1407.24亩。
该院牢记为民初心,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近年来,结合本地域实际,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共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通过一个个具体个案的高质效办理,切实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安全感。
该院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监督线索数字化新途径,运用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赋能监督,同时充分依托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目前,运用大数据模型成案2件,移送行政机关案件线索20余条,通过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既实现跨系统信息交叉验证,又推动跨部门数据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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