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吃绝户!”河南郑州,一女子自幼父母离世,靠爷爷奶奶拉扯大,多年前在村里分回迁房

“吃绝户!”河南郑州,一女子自幼父母离世,靠爷爷奶奶拉扯大,多年前在村里分回迁房,终于有了个家。不料,姑姑借口“照顾奶奶”住了进去,谁知奶奶一走,姑姑一家翻脸不认人,换锁、撕协议,硬是把女子挡在自家门外近十年!女子只能在外租房。期间,姑姑曾承诺新房装修就搬,结果姑姑转头把新房租出去收钱,照样占着她的房。在村委调解下,女子和堂弟咬牙凑了2万“孝亲费”求姑姑搬,钱收了,但房照占,而姑姑甚至放话:“法院判了也不搬!”记者上门,姑姑更对怀孕5个月的侄女破口大骂:“你该死哪死哪,滚!”姑姑女儿也表态,让女子想告就去告。   据极目新闻8月17日报道,王雪(化名)推开那扇本该属于自己家的门时,心里很是不舒服,加上怀孕五个月,身体格外沉重,但比身体更沉的,是压在心里近十年的石头。   门内,她的亲姑姑王桂芳(化名)双手叉腰,声音尖锐得刺耳:“滚!你爱死哪死哪,这屋没你的份儿!”   堂妹在一旁帮腔:“有本事告去啊!”   这一幕,被记者的镜头记录下来,揭开了一桩令人心寒的家庭房产纠纷。   王雪的父母早逝,是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叔叔将她拉扯大,那时,姑姑王桂芳早已出嫁。   2015年,因城中村改造,按户籍人口分配回迁房,作为登记在册的家庭成员,王雪依法分得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   房子刚到手,姑姑王桂芳找上门来,满脸真诚的说道:“小雪,你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搬过来就近照顾她,你一个人住也孤单不是?”   面对“孝心”满满的姑姑,刚踏入社会的王雪心软了,她想着姑姑照顾奶奶确实方便,便同意了让姑姑一家“暂住”。   奶奶离世后,王雪希望收回房屋,王桂芳瞬间变脸:“我住这怎么了?这就是我的家!你爱上哪住上哪住!”   接着,姑姑一家迅速更换了门锁,将王雪彻底拒之门外,这一“拒”,就是近十年。   十年间,王雪被迫漂泊在外,独自承担着房租的重压,而那本属于她的家,成了她午夜梦回却无法触及的痛。   2019年,在亲戚的见证下,双方曾达成协议,待王桂芳分得的新房装修完毕,她就搬离王雪的房子。   王雪以为看到了曙光。   然而,姑姑拿到新房钥匙后,转头就将新房租了出去,每月收取可观的租金,自己一家却继续心安理得地霸占着王雪的房子,那份白纸黑字的协议,被王桂芳撕得粉碎。   2023年,在村委会调解下,王雪和堂弟共同凑了2万元作为“孝亲费”,希望能“买”来姑姑的搬离承诺。   可是,钱被王桂芳收下了,可承诺再次化为泡影,她甚至嚣张地扬言:“法院判了我也不搬!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挺着孕肚的王雪,再也不想忍让了,眼神任何时候都坚定,为了孩子,决定必须拿回自己的家。   王雪的遭遇值得同情,而姑姑利用王雪的仁慈,一次次得寸进尺,在所有人看来,姑姑的行为就是‘吃绝户’。   那么,从法律角度,王雪有没有机会把房子要回来呢?   1、涉案房子即便被姑姑霸占,但权属没有争议,就是王雪所有。   《民法典》第229条规定,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的,自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涉案房产系在2015年回迁房分配给王雪,拆迁分配方案明确以户籍人口作为确权依据,王雪作为独立户籍人口,其有权分配取得涉案房产,且其已经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   虽然王雪因为了方便姑姑照顾奶奶,允许姑姑暂住,但自始至终,没有将房子赠与姑姑的意思,自王雪的奶奶去世且王雪明确要求收回时,姑姑已无权再继续占用,其后续的占有行为完全失去合法基础,构成无权占有。   2、王桂芳一家长期拒绝搬离、更换门锁阻挠王雪进入、撕毁双方协议、收取“孝亲费”后仍拒不履约,构成严重侵权甚至构成犯罪。   根据《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王桂芳的行为直接侵害了王雪的物权,王雪有权请求姑姑家立即腾退、交还房屋,停止一切阻挠王雪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并赔偿王雪因房屋被霸占而支付的十年租金损失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如王桂芳继续恶意侵占,拒不搬离,王雪除了民事诉讼外,还可以其姑姑一家构成侵占罪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提起刑事自诉。   结合《刑法》第245条、第270条规定,对于王桂芳等人恶意霸占他人住宅的行为,最高可以处3年有期徒刑。   3、王雪的姑姑声称法院判决了也不会搬,这是不现实的,因为法院会强制执行,且拒不执行也构成犯罪。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王雪在起诉并取得生效判决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对王雪的姑姑进行强制清场,如王雪的姑姑继续搬了又占,反反复复,则涉嫌拒执罪,依法可处刑责。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