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金花制药厂
电磁炒药机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电磁炒药机
二、采购单位: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草堂新厂电磁炒药机的购置项目,旨在补充公司中药产品生产线设备,确保中药产品在草堂基地顺利投产。具体包括电磁炒药机1台,及其配套的除尘设备、辅助设施等。
投标人负责电磁炒药机的供货、运输、卸车、安装调试工作。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1000万(含1000万)。
3.符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具备合法资质代理商。
5.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6.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7.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4年度至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8.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5份热风循环干燥箱供货合同。须提供合同及合同执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和设备生产、销售、验收记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其他要求:
(1)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5日中午12:00投标企业需将以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列的资质类报名资料(附投标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所有资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发至邮箱xz@ginwa.com.cn(请邮件主题备注:投标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期间,请持续关注邮箱,便于后续沟通、消息的获取)。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贰仟元整)(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备注可标注为电磁炒药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按规定时间发至此邮箱xz@ginwa.com.cn)。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务必按此名称缴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账号:61001862500052500335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40层
招标文件技术答疑人/电话:
张广清/15319460906
招标事项答疑人/电话:
孙晨璐/15029007939
王嘉伟/13279391817
监督电话:
马先生/18109296880
崔先生/1351910636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金花制药厂
2025年8月15日